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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苦娘的臭皮鞋

内容提要

春天到了,又是一个交配的季节。

然而身在S市钢筋水泥中的灰苦娘,却再回不到十几岁的时候。

她始终难以忘记那一年,那片林,那个叫王仔的小伙子,

王仔告诉她,一定要等他!

等他搞IT赚了钱,就回来娶她!

那一年,他18岁,她17岁。

他也真敢说,她也真敢听!

就这样,即使岁月蹉跎了她的眼,她却依然不依不顾。

灰苦娘,姓灰,家中的独女。

本来就是一个很罕见的姓氏,又因为小时候害过几次大病。

差点把她娘的眼睛哭瞎,所以家里辈分最高的爷爷就叫她:苦娘啊!苦娘!

时间,来到了灰苦娘的二十二岁。

灰苦娘,也长大成人,渡过了她悲壮而平缓的青春期。

她,工作了!

一开始她也和大多数没有社会经验的年轻人一样,对生活充满了希望。

一年后再见她,她撅着腰,一手拿着封口胶,一手拿着美工刀不停的在一些四四方方的纸盒上划啊划…..

她娘在村子里跟王大娘讲,现在苦娘出息了,跟蓝眼睛的老外做生意,赚那些花花绿绿的美金。

王大娘,满眼都是嫉妒,又不想失了老娘们的体面,

一手打蛇打七寸的技巧立刻就还上了:

哟,那今年你们家苦娘准能给你勾搭一个洋女婿回来,我们等着吃苦娘的喜酒也够久了。

她娘脸色立马就变了,愤愤地转身离开了。

也不难理解,全村和苦娘一般大的年轻人都结婚了,有的都抱上了娃。

灰苦娘,从小成绩优异,被称为全村的希望。

现在又成为了全村人的担忧,每个乡亲都在问:都二十几岁了,咋还不结婚呢?

灰苦娘倒不觉得有什么,一个人在库房里干得也算自在,虽然这是份男人的工作。

但是人家主管也没说让她天天来库房打包,一个月也只是二十七八天而已。

她坚信着,有一天她的主管也会像带着其它同事一样,带着她去满世界飞,带着她去巴黎圣母院拍照。

她连姿势都想好了,一定要在大本钟前比个传统又不失可爱的剪刀手。

来到灯红酒绿的S市,也没有让苦娘漂亮起来,她不像其他同事一样出门会花几个小时打扮。

也从来不会穿裙子,甚至连短一点的裤子也没有,更别说小姑娘们钟爱的热裤,吊带了。

苦娘的颜值也还算过的去,中规中矩。

有饥渴的男同事时不时会调戏一下她,

说点黄段子。甚至约她出去玩。而她总是一秒回绝,冷冷的不带一丝犹豫。

女同事们倒是非常喜欢她,总是苦娘这儿,苦娘那儿地叫她。

每次发朋友圈,也一定会拉上她,最后再写到:美丽的我们,很高兴见到你!

一个人在S市打拼多年,苦娘养了一只小狗,花了200块在街边买的。

它的名字叫:思仔!

思仔长的挺可爱的,活泼好动,耷拉着耳朵总喜欢抱她的大腿。

她们一起去逛街,一起去爬过很多山,一起去看过一些海。

可是最近思仔,似乎不像以前的思仔了。有一天回家,思仔居然对着她狂吠起来。

养了6年的思仔,第一次凶她!

这让她本来已经对生活失去渴望的心,有一股一阵阵的刺痛的感觉。

可不是吗?如果按人的年龄去换算,思仔已经40多岁了!

或许思仔已经老了,慢慢神智会变的越来越不清晰了……

有人说,女人一旦结婚,不管以前多漂亮都会迅速贬值。

然而,28岁的苦娘还没结婚却已经提前感觉到了。

新来的男同事,不再调戏她,女同事也不找她合影。

同事们,一口一个灰姐,叫得她远离了青春,远离了她本来就不多的美丽。

有一天洗澡,她惊讶地发现她的眼角居然生出了两条很长很深的长纹,

而她的胸部也渐渐在下垂,她尝试着用双手往上拔,却发现怎么拔都拔不起来。

她真的老了?

苦娘,一个人躺在宽大却寂寞的公寓里泣不成声。

她还没有放肆的去挥洒青春,像其它女孩那样穿一天性感的衣服。

去把头发做成大波浪,去调戏一下刚毕业的小鲜肉,还没有伤害过哪个男孩的心!

而她,却不争气地依然想着那个叫王仔的男人,或者男孩。

王仔结婚了,新娘却不是她。

他们彼此祝福过,也诅咒过。

她诅咒王仔有一天吃屎,呛到鼻子里,窒息而死!

王仔,也并不是不爱她。而且分手也是苦娘提出来的。

苦娘,决定要忘记他!要抓住青春的尾巴!

从明天起她要早睡,不加班,要去健身房,要去瑜伽馆,要做美容!

明天开始要变得性感!要努力地去跟别人沟通,做一个全新的自己!

她决定了,要做女王!!!

然而她有她的打算,生活却另有安排。

她相信奇迹,可奇迹在绝对实力面前显得那么的不堪一击。

她去做了大波浪,穿上了裙子,甚至丝袜,还穿上了细皮鞋。

可走在那群行走的胶原蛋白中,她显的那么多余和苍白,

她越是主动,情况越是糟糕,人们开始变得嫌弃她了。

而且她的朋友圈以前很多人点赞的,

自从决定改变以后越来越少的人会给她点赞了,但是总能收到一个赞。

那个点赞的人就是王仔,看着灰苦娘现在的近况他也是心疼而无可奈何。

但是他决定尽自己的努力再帮她一把。

他拿出了那本保存完好,视若珍宝,彻底改变他命运的一本书,他希望这本书能再次帮到他曾经深爱的人。

几天后苦娘收到了一个陌生的包裹,包裹里是一本书。

书的名字很朴素,叫–《品牌营销从入门到精通》

但是书的扉页却不简单,有题字。

第一句:Together,We change the world!

第二句:Together,We don’t make shit happen!

签名是:二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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